双辽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区位双辽市地处吉林省西部的东、西辽河汇流区,是吉林、内蒙古、辽宁三省的交界处,松辽平源与科尔泌草原接壤带,素有鸡鸣闻三省之称。位于东北123’20”—124’05”—44’05”之间,南接辽宁省昌图县和吉林省梨树县,东邻吉林省公主岭市,北靠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西连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科尔泌左翼中旗和后旗。东西最宽62公里,南北最长89公里,幅员面积3121.2平方公里。二、气候双辽市处于中温带亚湿润大区第二气候区,属大陆季风性气候。全年热量充足,光照充沛,降水一偏少,四季气候分明,雨热同步,能够满足一年一熟作物生长发育的需要,具有发展种植业的基本条件。春季升温快,干燥少雨,多大风天气。夏季温度高、炎热、降水集中,雨量充沛。秋季降温快,霜来的早,多晴好天气。冬季漫长,干燥寒冷少雪。年平均气温为5.8℃,一年中最大年温差为70℃,大于等于10℃的活动积温3118.6℃,无霜期145天,年日照2714.9小时,年降水量494.0毫米,干燥度1.23。三、人文双辽市历史悠久,1902年设辽源州,1913年变更为辽源县,1940年与东部的双山县合并,始称双辽县。双辽县政府所在地郑家屯,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1921年奉系军阀吴俊升由洮辽镇守使升任黑龙江省督军兼省长,在郑家屯设行辕,建有大帅府。少帅张学良与原配夫人于凤至在郑家屯缔结良缘。1945年后,中共西满分局以及辽北省委、辽西省委先后在郑家屯成立。李富春、陶铸、黄克诚、吕正操、阎宝航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在双辽战斗和工作过。解放后,郑家屯成为沈阳军区16个重点设防城市之一,于199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现辖6个街道、13个乡镇,总人口40万人。